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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司马红:解决灵活就业人员不愿缴纳社保的问题 2022-03-10 16:28:53  来源:北京商报

互联网时代,乘风平台经济,衍生出了越来越多的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短视频主播……然而新就业形式的出现却对传统的社保缴纳模式发起了挑战。过去几年,外卖小哥出了事故却因未缴纳社保而无法获得保障的社会新闻屡屡见诸报端,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灵活就业社会保障已然成为热点议题。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科协常务副主席司马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建议,要有针对性地解决灵活就业人员不愿或者不便缴纳社保的问题,是保障灵活就业人员权益、提升灵活就业质量、鼓励新业态新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

聚焦灵活就业群体

灵活就业已成为我国新型就业主流趋势之一。在今年初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达到了2亿人左右。据调查,一些平台外卖骑手达到400多万人;在平台上从事主播及相关从业人员160多万人,比2020年增加近3倍。

庞大的灵活就业群体意味着解决其社保问题中的“BUG”必须提上日程。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有多位代表、委员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例如司马红在提案中建议,研究推行全国待遇均等的城乡居民社保缴费标准,实现灵活就业人员无论在户籍地还是工作地,都能便利享受城乡居民社保待遇。并遵循“钱随人走”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社保异地转移接续相关制度,将企业、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用均纳入转移接续范围。

与此同时,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院长李秋也曾建议,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制度,主动适应灵活就业方式,构建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权益的政策体系,健全参保制度,从立法强制和政策扶持两个方面引导更多的平台用工企业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进一步扩大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面等内容。

据了解,灵活就业一般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就业形态,但目前我国灵活就业群体还面临着难以认定雇佣关系、难以获得完善的社会保障、参加社保比例较低等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也认为,当前对于灵活用工尚有一个根本问题未解决,“就是这些新业态劳动者的身份没有得到确认”。

政策已有发力

“在我们日常所讲的五险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以个体人员身份自愿参保的,但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需要由企业雇主缴纳,因此,个人难以参保。”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房连泉表示,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之一便是工伤保险,因为工伤保险等不属于自愿缴纳的保险,再加上一些企业规避社保用工的成本问题,导致新业态下的灵活就业群体很少有这项保障。

事实上,对于灵活就业群体的社保问题,政策层面已有关注。早在2020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就曾出台《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重点提出“拓渠道”“优环境”“强保障”三方面支持措施,为促进灵活就业强化政策服务供给。

去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便共同印发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健全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社会保险制度,强化职业伤害保障,完善劳动者诉求表达机制。直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到,要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房连泉表示,灵活就业人群流动性比较强,如果从一个城市转移到了另外一个城市去就业,两地之间的社保关系转移资格是否能够互相认证就是问题。因为目前社保各个险种的统筹层级不同,比如养老保险通常由省主管,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则通常由市里面管,跨省的话就会涉及到异地社保的资格认证等问题。

在房连泉看来,未来国家可以逐步加大信息化方面的建设,能够让投保人在转移到另一个城市就业的时候,其社保的相关信息也能够在全国统一网络共享,方便异地参保和享受待遇。而随着更多的人参加社保,社保基金的规模也会逐步扩大,形成潜在的红利。

打通数据或许可以成为钱随人走的关键所在。例如李秋也曾建议,要构建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将平台企业的用工行为纳入统一的保障体系中,并明确经办规程,有效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权益。同时协同构建社会保障数据中台,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提供依据。加快各地社保经办服务数字化转型升级,监管采集企业数据,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参保缴费依据,实现参保缴费利益最大化。

关键词: 就业群体 政协委员 就业人员 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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